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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关于部分企业退会的公示
2025-01-089


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四条之规定,以下单位因自身原因申请退会,经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准予退会。


福恩达机器人(昆山)有限公司

吴江市和喜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金马机械有限公司

台州市宏都精密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亿锐缝纫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大学台州研究院


根据《中国缝制机械协会章程》第四章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以下单位 1 年未缴纳会费,经协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拟作自动退会处理。


慈溪双英机械有限公司

宁波胜鼎缝制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科润斯科技有限公司

常州飞龙电机电器厂


现进行公示,公示期 10日。并请以上单位将团体会员证书退还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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