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国缝制机械行业装配调试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加强行业复合型和中高端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适应缝制机械向自动化、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的发展需要,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总站(中国缝制机械协会)拟计划2026年继续在行业举办《缝制机械装配调试工》中、高、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活动。请符合申报条件、有评价需求的行业从业人员进行预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主管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中心
二、主办单位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业职业能力评价总站/中国缝制机械协会
三、职业评价依据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缝制机械装配调试工》(职业编码:6-21-03-00)
四、职业定义
使用设备和工具,装配、调试和校正、维护保养和修理缝纫机、刺绣机等缝制机械的人员。
五、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技能: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3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含)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4)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中级技能正规培训达标规定学时,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技能: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6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8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2年。
(3)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其中,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教育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可在其毕业学年申报。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满12年,或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5年。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的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大学本科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6)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3年(含)。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轻工行业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4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 1年。
(3)具有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证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 8年(含)以上。
六、评价内容及颁证
(1)缝制机械理论知识考试(笔试);
(2)缝制机械拆装、调试及维修技能考核;
(3)综合评审(工作业绩、成果以及论文答辩)。
理论知识、技能操作考试及综合评审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职业能力评价证书。证书为行业自主评价证书,全国范围内通用,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统一印制、统一编码。证书信息可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轻工职业能力评价中心官方网站查询(http://www.qgpxjd.org)。
七、评价时间、地点
评价时间拟安排在2026年上半年,详细情况待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
八、评价费用
含技能鉴定费、职业能力评价证书制作费等,具体费用另行通知。
九、预报名截止时间
2026年3月30日。
十、咨询联系方式
中国缝制机械秘书处
报名咨询电话:010-87747394
联系人:张海燕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西路国轻大厦218室
E-mail:562770034@qq.com
